发布日期:2019-05-23
受理康建遗嘱继承公证公告
(2019)赤昭证公字第1号
康家驹的直系亲属:
近日,康建持康家驹(男,一九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出生,已于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死亡)生前所立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02)赤红证民字第156号)原件,向本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现本处公告核实以下情况:
一、立遗嘱人康家驹生前在二〇〇二年三月十四日所立此公证遗嘱之日后,是否还立有其他公证遗嘱。
二、立遗嘱人康家驹是否与他人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
三、立遗嘱人康家驹的继承人当中是否有既没有生活来源又没有劳动能力的人。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本处表达意见,如逾期不回复或回复的证据不足以否定上述遗嘱公证书的效力,本处将依据上述遗嘱公证书为康建出具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特此公告。
赤峰市昭乌达公证处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地 址:赤峰市新城临潢大街与新惠路交叉路口宝通大厦7楼民事部;
联系人:张晋川、胡静琦;
电 话:13604760607、15561226850、887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