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手机靓号可继承!

发布日期:2020-09-10

    近日,我市市民李先生来到赤峰市昭乌达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一项特殊的继承公证。原来,李先生的妻子前不久因病去世,妻子名下有一个使用了十多年的手机号码。为了纪念妻子,李先生来到了通信公司想要将此手机号码过户到自己名下,该公司告知他,除非有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关公证,否则不能办理过户。于是李先生来到赤峰市昭乌达公证处寻求帮助。
    经我处公证员立刻与该通信公司联系,具体了解去世后手机号过户所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通信公司工作人员称,因手机号的使用者已去世,需要使用者的法定继承人去公证处办理关于该手机号的继承公证即可。在详细了解后,我处公证人员迅速为李先生办理了此项公证业务。
   

    据了解,李先生携公证书已成功将其妻子名下的手机号码过户到自己名下继续使用。

     由于手机号码的使用者,通过与通信公司签订《入网服务协议》,享有对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并享受通信公司提供的各种通信服务。因此,通过入网合同获得的手机号码,具备债权和物权双重属性。手机号码作为虚拟财产的一种,其拥有者的直系亲属,应当享受号码的继承权。

     此次,民法典继承编也对继承遗产的范围做了调整,将《继承法》中遗产范围,公民的收入、房屋、林木、文物、著作权等一一列举的方式删除,将遗产范围扩大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立法上采取了概括的方式,只要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财产,都属于遗产,可以被继承,最大限度地保障私有财产继承的需要。

伴随科技发展,网络虚拟财产不再是无价值的数据,其经济价值逐渐得到法律认可。

那么,微信号、QQ、微博、支付宝、淘宝等能不能被继承?

1

微信号

《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载明,微信账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微信账号。

2

QQ

《QQ号码规则》中明确表示,QQ号码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未经腾讯许可,用户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QQ号码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QQ号码。


从以上可知,按照腾讯公司的说法,微信账号实际上不能继承,QQ号码的使用授权,也仅限于初始申请注册人。


3

淘宝

《淘宝服务协议》明文规定: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或者符合淘宝公布条件,否则您的登录名、淘宝昵称和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并且转让、赠与或继承需提供淘宝要求的合格的文件材料并根据淘宝制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4

微博

与微信、QQ规则略有不同的是,微博博主去世的,亲属可找回账号。需提供博主死亡证明和户口本有效内容的电子图片或复印件、亲属签署的授权书,核实通过后会将微博账号保护并移交到新的账号持有人。

5

那么,如果不能继承微信和QQ号码,微信钱包和QQ钱包里的钱该如何处理?

    腾讯客服表示,如果微信账号用户本人去世,微信钱包里的资金需要转出,可以由直系亲属,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给腾讯,待审核通过后把账户资金转到对应账号里。

   对此,在支付宝服务协议中也明确规定:用户标识和账户仅限用户本人使用,不能转让、借用、赠与、继承,但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关财产权益可被依法继承。

在法律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虚拟财产的占有使用者首先需要解决“拥有者”的主体身份问题,这是拥有虚拟财产并获得保护的前提和基础。公证证明服务可以较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满足虚拟财产的归属需求,从而实现虚拟财产的“定分”,并为虚拟财产的“止争”提供条件、奠定基础。

如今虚拟财产不断在网络空间以聚集积累,个人的虚拟账号也越来越多,手机靓号、QQ等级、皇冠店铺、大V账号等一度成为社会上竞相希望拥有的稀缺资源,还有些网络账号资源虽然不会被社会大多数人认为有价值,但对于占有使用者本人及其家属来说,可能会有情感寄托,在一定范围内依然是被希望持续拥有的“稀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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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立删)

内容编辑:张嘉芮  审核人:翟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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