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日期:2021-04-30

公证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2021年4月2日,依据公证当事人陈绍群、林国强的继承公证申请,本处于2021年4月22日出具了(2021)赤昭证内民字第678号公证书,本处在归档核实过程中发现,公证当事人陈绍群、林国强遗漏了其他法定继承人:第三子林国明、第四子林国东、第五子林国军、长女林素兰、次女林素芬、第三女林素华、第四女林素英,从而,导致本处出具的上述《公证书》的基本内容与事实不符。

根据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本处研究决定,于2021年4月30日撤销(2021)赤昭证内民字第678号公证书。

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昭乌达公证处

2021年4月30日

 

 


  
  • 电 话:0476-8870027(民事业务部)0476-8870026(金融业务部)
    0476-8870024(涉外及涉港澳公证业务)0476-8870028(收费室)
  • 地址:新城区临潢大街与新惠路交叉路口 宝通大厦7楼
  • 松山办事处:松山区松山大街信源商贸中心二楼(松山区人民法院对面)
    0476-8476255、8476355

  • Copyright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昭乌达公证处 版权所有 蒙ICP备19001280号
  • 技术支持:赤峰市峰之泰商贸有限公司 电话:0476-58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