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13
兹有受遗赠人王春艳持遗嘱人宫玉珍(女,1935年2月5日出生,已于2023年4月3日死亡)生前于2020年1月8日所立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0)赤昭证内民字第24号】原件,向本处申请办理接受遗赠继承公证,以继承宫玉珍的遗产房屋。
受遗赠人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位于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水泉村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编号:蒙(2019)松山区不动产权第0000893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人:宫玉珍,用途: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批准拨用/自建房,建筑面积315.79平方米】。
依据上述事实,现本处公告核实以下情况:
一、立遗嘱人宫玉珍生前在2020年1月8日所立此公证遗嘱之日后,是否还立有其他遗嘱。
二、立遗嘱人宫玉珍是否与他人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
三、立遗嘱人宫玉珍的继承人当中是否有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四、受遗赠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相应情形。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您是宫玉珍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接受遗赠继承有异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本处或通过信函表达意见,如逾期不回复或回复的证据不足以否定上述公证遗嘱效力的,本处将依据上述公证遗嘱为王春艳出具接受遗赠继承公证书。
特此公告。
赤峰市昭乌达公证处
2023年6月13日
单 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昭乌达公证处;
地 址:赤峰市新城临潢大街与新惠路交叉路口宝通大厦7楼民事业务部;
联系人:郭吉军、李维佳;
联系方式:13948560618、16647601166、887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