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标识遭侵权 公证取证助维权

发布日期:2019-04-04

近日我处办理了一件关于标识著作权侵权的案件。赤峰市A公司发现在我市市面上出现使用该公司标识的商品销售,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该公司委托律师到我处申请办理购买外包装带有侵权标识商品行为的保全证据公证。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我处及时为其办理了保全证据,助力申请人向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反击,合法维权。

近年来,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对证据进行保全的情况逐年增多,人们越来越能够感受到公证在保全证据方面所带来的方便与快捷。通过公证机构收集、固定和保存的证据更加真实、准确、全面和充分,有助于人民在解决侵权纠纷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法院公正高效地审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保护社会公众的权益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公证这项法律服务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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